2008年11月17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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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戴着双层手套捉拿艾滋小偷
杭州首次集中逮捕艾滋病不法人员彰显法治进步
实习生 赵晓佩 本报记者 曹志男/文 王志浩/摄 通讯员 朱敏 王浩军

  5年前,杭州市西湖区警方破获了由艾滋病毒携带者组成的盗窃团伙,刑拘13名艾滋小偷。随后,10名艾滋小偷被送至杭州看守所看押。消息一经报道,立刻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因为,杭州警方的这次行动不仅在杭州,也是在全国首次大规模集中刑拘和逮捕“涉艾”不法人员。2004年,公安部因此授予西湖公安分局集体一等功。
  确定专门的看管人员,建立管理教育制度并改造监室,负责看押艾滋小偷的杭州市看守所探索建立了一系列针对艾滋病犯罪嫌疑人的看管体系。
  当时,赞誉最多的是:杭州警方剑指艾滋小偷,破解了以往“抓了放、放了抓”的执法尴尬,体现了警方执法的严肃性和人性化。
  
  回放:首拘艾滋小偷破执法坚冰
  2003年,一个由广西籍艾滋病毒携带者组成的扒窃团伙在杭州大肆扒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同年11月,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将该团伙一网打尽。
  警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多达26名,其中14名犯罪嫌疑人被确诊为艾滋病毒携带者。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专案组面对这些特殊的犯罪嫌疑人,一方面严密看管,严格审查,同时采取了人性化管理,进行教育引导和心理感化,查清了全部案情。
  2004年2月,其中11名携带艾滋病毒的被告人,被检察机关分成三批9案向西湖区法院提起公诉。经西湖区法院三次公开开庭审理,艾滋小偷依法受到惩罚。
  
  回访:
  临危不惧:
  带上两层橡胶手套捉拿艾滋小偷
  时针拨回到5年前,时任西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的王擎坤(现任翠苑派出所所长),直接指挥并参与了那次大规模打击艾滋小偷的行动。
  据王擎坤回忆,当时杭州警方并不是第一次抓艾滋小偷。“但以前抓到这些人后,不敢关在看守所,怕传染。”他说,那时的通行做法是先将这些人送到防疫部门登记,再送到戒毒所戒毒,戒毒完了就一放了之。
  如此抓了放、放了抓的恶果是——扒手越来越猖狂,“艾滋病”成了扒手逃避打击的借口。从每月作案数十起,到近百起,艾滋小偷在杭州翠苑地区几近疯狂。
  王擎坤说,为彻底端掉艾滋小偷,大队一直都在研究办法。“作为警察,必须依法办事,”他回忆说,经深入研究后发现,按照法律,这些扒手中许多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因此从法理上说这些艾滋小偷可以被刑拘,如果证据确凿,就可接受审判。
  取得法律依据后,西湖警方就决定在2003年11月16日采取行动。
  “说实话,我们心里也在打鼓,抓捕时万一被艾滋小偷咬一口怎么办,可不是闹着玩的。”王擎坤说,行动之前,他们请来杭州市卫生防疫站的专家,给刑警们上了一堂有关艾滋病知识的医学课。参加行动的刑警被分成8个小组,每人戴上两层橡胶手套。
  按照4个民警抓捕一人的安排,警方将这伙艾滋小偷一网打尽。随后,11名艾滋小偷被关押到西湖区公安分局看守所。

  
  临危受命:
  从“心”出发,艾滋小偷不闹事了
  2003年12月8日,被批准逮捕后,艾滋小偷转到杭州市看守所,实行专人看护和专门医疗服务。也在那一刻起,我省第一个“艾滋病”在押人员集中关押场所就此成立。
  一切,都是从零开始。
  今年52岁的何勇是当时首批参与管教艾滋小偷的民警之一。如今,他依旧坚守在看守所的“涉艾”监区。谈起6年前的情景,老何仍历历在目。
  为了确保安全,看守所对“涉艾”监区监房、办公室、谈话室进行了全面装修,专门设立了监控室、医务室、治疗室和收押室。除此之外,看守所专门邀请了市疾控中心专家举办有关艾滋病基本知识的讲座,传授防护常识,以消除民警对艾滋病的恐惧心理。
  “我们都是自愿报名参加监管的,也不敢和家里人说,怕家里人担心。”老何说,负责监管艾滋小偷的民警其实心理压力都很大。“每次行动时,橡胶手套、警械等等都要配齐,3个警察对付一个。”
  老何说,当年12月30日晚,第一批10名“涉艾”在押人员曾集体闹监。
  “因为以前被抓后很快就会被放,现在居然关起来了,他们就在监室里闹、起哄,踩楼板、踢铁门,大喊大叫。我们就按照预定方案,进行处置。”老何说。
  但光靠强制措施不够,老何他们就多次找这些艾滋小偷谈心,告诉他们,犯了罪,就要接受法律制裁。同时从生活上关心他们。慢慢地,艾滋小偷被民警的关怀所感动,就再也不做过激的事了。
  “我觉得收押艾滋小偷是执法过程和理念的进步。”老何说,艾滋嫌犯不应享有特权。不管是谁,触犯了法律,就应接受惩处。
  
  发展:
  迎难而上:
  科学监管,打造一支“涉艾”监管专业队
  2004年4月6日,杭州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卫生局、环保局和法院、检察院联合制定了《杭州市打击处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意见》,统一规范了关押、检测、治疗、投送监狱等工作措施。“实施意见”的出台,为今后“涉艾”犯罪人员的监管工作提供了依据。
  在此基础上,杭州市看守所组成专门小组,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协调下,会同疾控中心、戒毒所和原关押单位,充分研究“涉艾”在押人员的心理状态和现实表现,制定了《携带艾滋病病毒在押人员监区管理办法》和《“涉艾”监区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除了出台一系列相关规定,杭州市看守所考虑到“涉艾”在押人员心理、生理上的特殊性,推出人性化管理。
  “首先要让‘涉艾’在押人员明白,我们并没有歧视他们。”何勇说,在保障“涉艾”监区民警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了“零距离”管理的模式,“每天我们都要进监室询问情况,还建立了‘涉艾’在押人员病历档案,每天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同时,在“涉艾”监区,对每个在押人员的谈话教育都按重点管理人员的要求进行。建立“涉艾”监区6年来,先后关押了74名“涉艾”人员,而民警与他们的谈话、谈心达上千次。
  艾滋病人陶某因盗窃进入看守所以来,一直闷闷不乐。作为管教警官,何勇找他谈话,鼓励他说出心里话。原来陶某在担心女朋友也得了艾滋病,所以心情很坏。于是,何勇及时和陶某的女友联系。自从告诉他女友没有感染上艾滋病的消息后,陶某心情大变,再不违反监规,直到投送监狱。
  目前,杭州市看守所仍关押着8名“涉艾”在押人员。
  
  记者手记:
  一次严格执法后的人性化运行
  杭州警方破解了面对艾滋嫌犯的执法尴尬,并推行了人性化的工作方式。这些尝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消除了犯罪隐患。
  对“涉艾”在押人员的监管是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新情况、新困难也会层出不穷。因此,除了政府出面协调外,还要靠建立长效的社会关怀体系来解决根本问题。
  一味歧视、躲避和排斥艾滋小偷,既会使犯罪得不到打击,还会使一些艾滋病患者萌生报复社会的心理。我们要正视艾滋病人这一特殊群体,在家庭、学校、社会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年轻人珍惜生命,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毒侵害人的肌体和心灵。